USB Type-C® 纜線與連接器規格 2.5 版 - USB-IF

USB Type-C 規格決定了一條纜線在能承載 5 A 或 40 Gbps 之前必須內建什麼——不是看標籤怎麼宣稱。這裡說明 eMarker 規則的真正要求、為什麼充電器會默默降到 60 W,以及該向供應商確認什麼。

USB Type-C® Cable and Connector Specification Release 2.5 - USB-IF — Tonetron article cover

USB Type-C 規格由 USB-IF 維護,它決定一條纜線能否承載 5 A 或 40 Gbps。對採購方來說,原因很直接:USB-C 接頭本身不保證任何規格。兩條外觀相同、插入同一個連接埠、價差不到一美元的纜線,資料傳輸速率可能相差八十倍,供電能力可能相差四倍。差別就在於規格要求內部必須具備什麼。

eMarker 規則,簡單說

eMarker是連接器包覆成型內的一顆小型唯讀晶片。它會在任何電力或資料協商發生前,透過 CC(Configuration Channel)接腳宣告纜線身分與電氣規格。規格在兩種情況下會要求配置:

纜線承載規格是否需要 eMarker?
最高 3 A(60 W)
超過 3 A — 5 A / 最高 240 W
5 Gbps 或更快的資料傳輸
僅 USB 2.0 資料,3 A 或以下

這就是此類產品最常見的客訴來源。把 100 W 充電器插進一條沒有 eMarker、或 eMarker 只宣告 3 A 的纜線,充電器會自動限制在 60 W——沒有錯誤訊息、沒有警告,只有筆電充得慢。裝置運作正常,限制出在纜線。

供電與資料分開宣告

這是會讓買家多花錢的關鍵:標示 240 W 的纜線不一定速度快,標示 40 Gbps 的纜線也不一定支援 240 W。eMarker 把這兩個數值當成獨立欄位記載,製造商可以只做其中一項。下規格時,兩個都要寫明:

  • 電流規格——3 A 或 5 A。5 A 搭配 48 V 就是 USB PD 3.1 Extended Power Range 所稱的 240 W。
  • 資料速率——USB 2.0(480 Mbps)、5/10/20 Gbps,或 USB4 的 40 Gbps 以上。
  • 影像——是否需要 DisplayPort(DP)Alt Mode,以及所需速率。

一條 240 W 純充電纜線是合理且更便宜的產品。只有當它被當成資料纜線賣時,才是問題。

為什麼線長是規格項目,不能事後才決定

資料速率越高,被動銅線在插入損耗與時序偏移把鏈路推出預算前能用的長度就越短。實務參考:被動 USB-C 纜線跑 40 Gbps 時,長度約限制在 0.8 m;20 Gbps 與 10 Gbps 則可逐漸加長。超過這個範圍,誠實的答案是改用主動式纜線,而不是把被動線拉更長。若有供應商提供 3 m 被動線並宣稱 40 Gbps,那已超出規範允許範圍。

採購時要問供應商什麼

  1. eMarker 回報的宣告值,不是行銷數字——要看晶片實際回報的額定電流與資料速率。
  2. 該速率下的纜線長度,以及它是被動式還是主動式。
  3. 測試報告,不能只有證書圖片。要問是哪間實驗室、依哪個樣品出具的。
  4. 可自行查證的資格證明。我們的 HDMI Adopter 註冊——請在 hdmi.org 搜尋 Taitron。我們也通過 USB-IF USB4 認證測試(TID 6801);由於該 USB-IF 會員資格已失效,我們在資質頁面公布存檔證書,而不是指向一個您打不開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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